身为打工人,谁都知道社保的重要性,可是你有没有想过,父母的社保好好交了吗?
转眼间父母都是快退休的人了,辛苦大半生,好不容易空闲下来也还想着找份零工,补贴家用,不给孩子们造成负担。
都知道可怜天下父母心,却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体会这颗“父母心”。那种利用父母对法律常识一知半解而大做文章的公司,你见过吗?
Y在2011年入职了安徽某公司,工作期间曾多次向公司申请为他缴纳社保,但公司迟迟没有动静,只说会将社保以补助的形式发放到工资里。
协商无果后,Y无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。在这之后,Y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经济补偿金,于是便找公司理论,可公司却拿出Y签字的4份《放弃社保申请书》,表示Y主动提出离职,公司是可以不给你补偿金的。
Y走投无路,只能找到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的张翔律师、李跟律师,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事情。
在听过Y的诉求后,律师告诉Y,他的情况可以尝试走法律程序。
但在向当地仲裁委提出申请后,仲裁委却因为Y签字的4份《申请书》拒绝了这份仲裁申请。原因是Y在自愿放弃社保后,却主张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。
没有缴纳社保,无奈签下的《申请书》,仲裁委不尽人意的仲裁结果,回忆和现实让Y越想越气,主动找到律所,询问下一步计划。
面对气愤的Y,张翔律师、李跟律师反倒沉着冷静,对案件利弊仔细分析,建议Y继续选择法律程序解决问题。
而Y也在了解清楚状况后,意识到事情说不定还有回旋的余地,当即决定继续起诉。张翔律师、李跟律师也尊重了Y的选择,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诉讼是提起了,可如果不能再发现有力证据,案件的结果依旧无法保障,当事人的期望还要再次落空。
沉下心,在错综复杂的案件中,剥茧抽丝,寻找突破口,是律师唯一想做的事。
本案中所谓的诚实信用原则,就是指Y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必须要为签《申请书》的行为负责。
但是,那4份《申请书》实际上违反了法律中单位应当给员工交社保这一强制规定,这就可能会左右法官最后的判决。
同时,在双方约定放弃缴纳社保这段期间,单位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,公司已经把相应的社保补助以工资形式发放给员工。缺失的证据链条,让此时的Y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的要求完全合法合理。
突破口找到了。
找到突破口还不够,这些证据能不能被法院认定?这个思路可不可行?一切都还是未知数,为此律师反复检查、复盘,多次与法官沟通,力求在一审过程中做到极致。
天随人愿,最后一审法院支持了我方诉请,要求公司支付Y主张的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。
没想到,案件结束后公司不服法院的判决,提起了二审诉讼。在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后,律师和法院再次沟通。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一场调解,在公司补缴相应社保的前提下,Y顺利拿到经济补偿金等款项共计60000元。
值得一提的是,案件结束后不仅Y拿到了应有的赔偿,还造福了更多人——公司为了不出其他纠纷,给公司的职工都补齐了社保。
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人都会做出Y的选择:投诉无门就走法律程序,仲裁不行就继续起诉。
法律程序的繁琐复杂,让很多人在中途就打了退堂鼓,可有时守得云开见月明,差得就是那份坚持。
公司,是承包我们大部分时光的地方。这里会有成就,会有疲惫,也会有不愿意见到的纠纷。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,才对起自己付出的996。